近日,浙江省政府發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提出打造高端綠色石化產業鏈,力爭到2025年,綠色石化基地工業產值達到8000億元。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若干措施的批復》(國函〔2020〕32號)精神,推動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實現高質量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一)引進油氣貿易國際戰略投資者。積極引進國際交易所和油氣行業巨頭、世界500強企業參與自貿試驗區建設。持續舉辦世界油商大會,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招商引資主平臺。力爭到2025年,累計引進外資企業1000家以上,實際利用外資達到15億美元。招引國內油氣貿易相關的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在自貿試驗區集聚,推動設立分支機構和功能性總部等。支持借助省駐外商務代表處等機構開展境外招商。力爭到2025年,累計新設企業50000家,其中油氣企業12000家。(二)加快推進石化產業轉型升級。確保二期項目2020年底建成試運行,推動新增140萬噸/年乙烯列入國家石化產業布局規劃方案。加快謀劃三期項目,開展相關規劃修編,爭取列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和《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修訂版)》。在金塘布局省級石化產業配套園區。力爭到2025年,綠色石化基地工業產值達到8000億元。打造高端綠色石化產業鏈。推進國際化招商,引進國際知名石化企業參與煉化一體化項目建設,提高化工下游精深加工項目比重.(三)推進完善油氣全產業鏈。推進天然氣接收(登陸)中心相關項目規劃和建設工作,將六橫天然氣接收站項目列入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并爭取列入國家天然氣發展“十四五”規劃。力爭到2025年,天然氣接卸能力達到3000萬噸。制定出臺油氣管網專項規劃,創新油氣管網第三方運營機制。加快推進舟山至寧波油品管線建設,聯通全省管網,適時接入國家管網。推動黃澤山等重大油品儲運項目與周邊煉化項目管網聯通。吸引石油富集國、大型貿易企業在自貿試驗區儲油。實施船用天然氣加注業務試點,制定加注管理辦法,探索開展在岸加注、港口槽車加注和移動加注等業務。探索商業儲備與國家儲備轉換機制,推動出臺商業代儲支持政策,支持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參與戰略儲備。力爭到2025年,油品儲存能力達到4000萬立方米,油氣年吞吐量超過1.4億噸。(四)提升油品流通領域市場化配置能力。賦予符合條件的企業成品油、燃料油出口和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和配額。力爭到2025年,外貿進出口額增長至3500億元。支持自貿試驗區構建成品油內貿分銷網絡。加快省內綜合供能服務站建設布局,打造自貿試驗區成品油產供銷體系,完善成品油流通領域事中事后監管模式。力爭到2025年,實現油品貿易額6000億元。(五)健全船用低硫燃料油供應市場。完善燃料油出口退稅等政策體系,鼓勵優質企業開展船用燃料油生產、混兌、加注、貿易等業務。支持與上海、江蘇部分港口國際航行船舶供應作業資質互認。力爭到2025年,船用燃料油加注量突破1000萬噸。制定自貿試驗區大宗商品物理混兌管理辦法。依托數字化手段實現油品進出保稅罐全流程監管,推進油品混兌調和加工基地建設。推動大宗貨物數量重量鑒定模式改革。引進國際知名礦石生產商和貿易商開展混配礦加工業務,建設亞太鐵礦石分銷中心。力爭到2025年,鐵礦石混配量達到2200萬噸。(六)支持航運業務創新發展。支持在錨地開展船舶供應業務,大力發展錨地綜合海事服務。試行國際船舶保稅貨物分送集報模式,探索開放式申報、驗證式監管等監管方式。推動長三角國際海員臨時出入境許可互認,率先實現長三角港口間數據復用、監管互認、流程簡化。力爭到2025年,實現外輪供應貨值60億美元。支持以舟山江海聯運服務中心為載體,推動自貿試驗區海運、空運、鐵路運輸信息共享。加強與沿江沿海港口對接,大力拓展鐵礦石、糧油等江海聯運市場。支持開展天然氣罐箱、槽車等多式聯運工作。在擬建的浙江省海上智慧管控平臺中增加到港船員保障功能。推進國際海員俱樂部建設,設立國際海員免稅商品采購中心。優化港口、錨地、燃料油加注作業區等區域通信網絡。搭建涉港涉航船員轉崗服務平臺,建立外派船員實習生培訓基地。吸引海內外船東、大型船員服務管理企業落戶。研究推進中國船員工資結算中心和社會保險繳納中心建設工作。加快海事服務專用錨地功能布局與監管創新,加快建設綜合海事服務錨位、岸基服務站及相關基礎設施,重點推進北部港區錨地規劃建設。進一步優化錨地開放流程。推進建立海事服務配套設施設備共建共享機制。(七)加快大宗商品期現市場聯動發展。推進與上海期貨交易所等合作,建設大宗商品期現一體化交易市場。推進數字化交易平臺建設。支持與上海期貨交易所合作開展保稅商品轉讓登記試點。建立油氣等大宗商品現貨交易標準倉單業務模式。制定自貿試驗區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市場管理辦法。研究與國內有對應品種的期貨交易場所開展倉單互認、互掛、互換、分拆。加快打造油氣指數體系,不斷提升燃料油價格指數的國際影響力。探索引入國內外金融機構和行業內企業到自貿試驗區大宗商品交易市場開展交易。力爭到2025年,以油氣為主的大宗商品交易額突破2萬億元。建立自貿試驗區新設交易品種備案綠色通道。整合全省天然氣管線、貿易優勢,打造天然氣交易平臺。條件成熟時向化工材料、糧食、遠洋水產品等大宗商品現貨交易拓展。(八)提升大宗商品跨境貿易金融服務與監管水平。支持開展油品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便利化試點。建立油品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優質可信企業白名單,支持白名單內企業憑支付指令直接辦理油品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支持金融機構為優質可信企業辦理本外幣跨境融資相關業務,探索開展油品貿易企業本外幣結算資金按實際需求進行兌換,拓寬油品貿易企業本外幣結算資金使用渠道。力爭到2025年,跨境人民幣結算額突破2020億元。在自貿試驗區開展本外幣合一賬戶試點。允許非投資性外資企業在真實合規的前提下,按實際投資規模將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或結匯所得人民幣依法用于境內股權投資。支持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推動以人民幣進行大宗商品貿易結算的相關國家機構投資者先行先試。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的數據信息共享,建立企業、銀行、政府部門和交易平臺之間信息共享的第三方油品倉單公示系統。支持參照國際慣例探索開展油品轉口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允許銀行將提單、倉單、無提單放貨保函等單據作為油品轉口貿易真實性審查的依據。建立油品轉口貿易數據監測和事中事后監管模式。推動企業以自貿試驗區內交易場所結算單作為銀行清算依據。鼓勵保險公司探索為油氣產業提供風險保障,積極引進民營信用保險機構總部。爭取各類金融機構落戶自貿試驗區,爭取國內外大型企業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功能性金融機構平臺。鼓勵商業銀行加大對自貿試驗區大宗商品企業信貸支持力度。支持融資租賃、商業保理、融資擔保等供應鏈金融產業發展,引導異地經營企業回流。爭取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通過上市掛牌、發行債券等方式拓展融資渠道。支持設立民營金融租賃公司和民營銀行。(九)實施有利于油氣全產業鏈發展的財稅政策。對照國際通行稅收政策,探索研究有利于油氣全產業鏈發展的財稅政策。加大省級財政支持力度,支持國際船舶供油業務發展和石油、天然氣倉儲項目建設。爭取將作為國際船舶燃料的天然氣納入保稅政策范圍,明確保稅天然氣監管程序及操作流程。積極爭取免征浙江國際油氣交易中心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印花稅。(十)加強信息互聯互通。推動舟山江海聯運服務中心公共信息平臺與浙江省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信息交換。推進海上智控平臺和綜合治理體系建設,建立海上交通聯合指揮調度中心,搭建口岸聯檢單位綜合應用平臺和數據共享中心。推進建設安全便利的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探索打造“數字海島”。構建國際海事服務電子商務平臺,推動北斗系統應用,打造海事服務互聯網生態圈。加快國家智慧海洋試點示范工程建設,推動數字技術和海洋產業深度融合,謀劃發展海洋電子信息產業,加快推進浙江省智慧海洋大數據中心建設。選擇合適區域布局一批知識密集型產業。(十一)加強海洋開發與生態保護。打造滬浙海上合作示范區,爭取將小洋山北側納入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拓展范圍。建設臨港先進制造業基地,對符合條件的修船企業修船裝備和生產工藝改造升級給予專項資金和技術支持,爭取以個案審批形式支持在綜合保稅區內開展保稅再制造業務,爭取對“兩頭在外”船舶維修實行保稅監管。建設國家健康旅游基地,有序推動前沿醫療技術臨床試驗和產業轉化。加快海洋旅游產業發展。切實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加強安全監管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建立海陸聯動的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加大對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等的資金支持。建設完善省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對救援設備、物資、監測檢測等公共設施設備建設和基地運營給予資金支持。推進遠洋漁業產業提升、漁船更新改造等,大力發展現代化海洋牧場。鼓勵遠洋捕撈水產品回運,支持發展深遠海養殖。放開從第三國上船的外籍遠洋漁業船員限制,允許其持國際海員證從自貿試驗區登岸,限時限地轉道回國。(一)優化自貿試驗區管理體制機制。賦予自貿試驗區省級經濟管理權限,除確需省級有關部門統一協調管理的事項外,原則上授權或委托自貿試驗區相關部門依法行使。原則上全省重大改革舉措優先在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省內實施的省級改革試點相關政策普遍適用自貿試驗區,國家級改革試點經驗優先向自貿試驗區復制推廣。支持自貿試驗區按照“政策從優”原則適用我省今后出臺的各類政策。探索開展法定機構治理模式試點,創新實施與市場化接軌的財政管理、人事薪酬等制度。(二)加強資源要素保障。進一步完善自貿試驗區資源性要素配置的省級統籌機制,對重大項目建設涉及的新增用地計劃指標予以傾斜支持;對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溫室氣體排放、能源消耗、用電用煤等要素指標爭取予以單列。加大用海用島支持力度,重點保障綠色石化基地、黃澤山油品儲運基地整島開發相關建設。充分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組建定向基金或采取直投方式,吸引社會資本投資重大產業項目。對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企業發行債券給予傾斜支持。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適度提高自貿試驗區工業、研發用地容積率。實施高級研修和急需緊缺人才培訓項目,為自貿試驗區建設提供重要技術支撐的事業單位可適當提高專業技術中級、高級崗位結構比例,支持省級重大人才工程、基地和載體等向舟山市傾斜。推動省內醫院與國際知名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合作建設國際醫院。在科技平臺載體、重點研發項目等創新要素競爭性分配中,對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企業給予優先支持。支持建設省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并給予經費支持。(三)構建便捷交通網絡體系。加大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加快推進甬舟鐵路和甬舟高速公路復線開工建設,爭取滬舟甬跨海通道列入國家專項規劃。加快推進舟山機場改擴建工程,加密舟山至國內重要城市航班,拓展至國內重要旅游城市航線,積極推動舟山機場對外開放,謀劃布局地區航線和至佛教國家航線,給予航線補助。提升自貿試驗區危險貨物集疏配套能力,合理規劃運輸通道。(四)優化營商環境。深入開展“最多跑一次”改革,高質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全覆蓋,探索建設國際投資“單一窗口”。建設國家大宗商品儲運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創新大宗商品標準體系,加快完善油氣領域認證、計量、檢測、仲裁等相關標準。對接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探索設立自貿試驗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優化法治環境,完善仲裁、調解、訴訟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在投資、貿易交易、財稅金融、交通運輸、港口通關、科技人才、資源要素保障等重點領域出臺專項支持政策。省級有關部門要建立重點項目聯系機制,省政府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至少聯系一個重點項目。加快推進自貿試驗區創新政策在寧波等符合條件的地區復制推廣。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本意見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建立工作推進時間表,各項改革任務原則上2020年底前落地實施,2025年3月底前完成。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