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江蘇盛紡納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紡股份”)發布公告稱,因4月中旬開始普通無紡布的銷售價格上漲幅度遠超其原材料成本和實際生產成本漲幅,依據相關法規規定,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擬對盛紡股份作出警告并罰款120萬的行政處罰。針對本次行政處罰,公司已積極整改,主動下調無紡布銷售價格,對穩定市場價格產生了積極影響,公司將按照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具體通知文件的規定繳納罰款。
經查,盛紡股份在生產成本未出現明顯上漲的情況下,4月15日后,利用市場供需緊張,將紡粘無紡布銷售價格由月初的每噸1.06萬元,迅速提升至每噸12萬元,后穩定在每噸10萬元,漲幅將近10倍,推高了市場上紡粘無紡布進一步漲價的預期,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立案調查后,交辦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規定,有下列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第(三)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之規定。
非織造布12項國家標準和11項行業標準7月起實施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告2019年第17號和第19號文件,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相關國家標準,其中產業用紡織品行業相關標準12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2019年第61號公告,批準紡織行業標準55項,其中產業用紡織品行業相關11項。
上述標準均為2020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