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監管總局、供銷合作總社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進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點圍繞《意見》確定的2020年底階段性目標任務,對各項工作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再推進。
通知要求,狠抓以下重點領域推進落實
一是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明確時限要求。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于8月中旬前出臺省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層層壓實責任;督促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地級以上城市等結合本地實際,重點圍繞2020年底階段性目標,提出推進措施,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
二是進一步聚焦重點領域,細化工作部署。重點圍繞《意見》提出的2020年底要完成的目標任務,對禁限超薄塑料購物袋、超薄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等,規范集貿市場塑料購物袋使用、加大塑料廢棄物分類回收和處置等重點工作,逐項提出狠抓落實的措施,并明確了責任單位。要求各地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商務、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做好日常監管,著力解決堵點難點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將有關線索移交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各地要于8月底前啟動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餐飲行業等重點領域執法檢查。中央有關部門將于年底前組織聯合專項行動進行督導檢查。
三是進一步厘清政策界限,明確細化標準。按照禁限管理細化標準把握2020年底階段性目標任務,明確禁限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政策邊界和執行要求。對疫情防控等突發事件期間用于應急保障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予以豁免。細化標準將根據實際執行情況,以及2022年、2025年階段性目標落實需要進行動態調整。細化標準將有助于地方有關部門在執法監督中統一認識、把握尺度;同時也有助于相關企業和社會公眾對政策的準確理解,保障各項任務有效落實。
加強對禁止生產銷售塑料制品的監督檢查
1、禁止生產銷售類:
①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
用于盛裝及攜提物品且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適用范圍參照 GB/T 21661《塑料購物袋》標準。
②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
以聚乙烯為主要原料制成且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不可降解農用地面覆蓋薄膜;適用范圍和地膜厚度、力學性能指標參照 GB13735《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標準。
上述兩種塑料產品在之前的相關國家政策標準已明令禁止。
2、今年年底禁止生產類:
①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為起到磨砂、去角質、清潔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徑小于 5 毫米的固體塑料顆粒的淋洗類化妝品(如沐浴劑、潔面乳、磨砂膏、洗發水等)和牙膏、牙粉。
3、今年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
①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②一次性塑料棉簽
以塑料棒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簽,不包括相關醫療器械。
塑料污染治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有關部門正按照職責分工,著力協調解決政策執行過程中的一些重點問題。比如,針對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和替代使用問題,除了引導消費者減少使用,也在積極做好替代產品的支撐保障工作,包括:完善替代產品的標準和標志體系,組織零售、餐飲企業與替代產品生產企業進行供需銜接,擴大替代產品的有效供給等。還比如,針對監管執法問題,有關部門已將涉及禁限的塑料制品納入年度執法稽查工作要點,北京市等重點地區已經啟動了塑料袋專項整治行動。
塑料污染治理涉及因素多、影響范圍廣。借此機會,希望各地方、各部門要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宣傳引導,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擴大公眾參與“減塑”行動,把對塑料污染治理的關心轉化為綠色消費的行為習慣,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新風尚。